Q01文件翻譯、公證、認證、驗證有什麼不同?

翻譯:語言轉換;公證:公證人確認法律行為或事實;認證:確認簽名或譯文真實性;驗證:外交部或駐外館處確認簽章真偽。

參考來源(3)

Q07文件公證後還需要外交部驗證嗎?

若文件要在國外使用,通常需要。外交部加貼文件證明書,確認公證人簽章真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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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1翻譯公證或認證費用多少?包含翻譯費嗎?

司法院「文書翻譯認證」說明列示認證費為新臺幣750元,翻譯本另須準備一份供存查;這不是所有公證案件的統一價格。

翻譯、代辦及後續驗證費用應分別確認,送件前請依案件內容向承辦公證處所核實計費方式。

參考來源(1)

Q12翻譯認證一定要本人到場嗎?可以委託翻譯社代辦嗎?

應先區分文件持有人與翻譯者。依司法院文書翻譯認證說明,翻譯者須親自到場,並具有翻譯能力。

委託翻譯社協助時,請確認到場譯者及相關證明安排;文件持有人是否也須出席,應依案件性質向承辦公證人確認,不宜一概認定都能由他人代辦。

參考來源(1)

Q13辦理文件翻譯認證要帶哪些文件?只有影本可以嗎?

司法院說明要求提出原文書正本,並準備譯本、請求人身分證明及印章,填寫認證請求書;翻譯本須另備一份存查。

國外作成的文件及印有翻譯公司名稱的譯本,還涉及驗證或公司證明要求。只有掃描檔或影本時,請先向承辦公證處所確認可採用的程序。

參考來源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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