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01文件翻譯、公證、認證、驗證有什麼不同?
翻譯:語言轉換;公證:公證人確認法律行為或事實;認證:確認簽名或譯文真實性;驗證:外交部或駐外館處確認簽章真偽。
NOTARIZATION · FAQ
文件翻譯、公證、認證與驗證,一次了解辦理前的常見疑問。
翻譯:語言轉換;公證:公證人確認法律行為或事實;認證:確認簽名或譯文真實性;驗證:外交部或駐外館處確認簽章真偽。
不一定,取決於海外收件單位規定。有些要求公證翻譯本,有些只需翻譯社蓋章。
不一定。台灣戶政事務所核發的英文戶籍謄本屬官方文件,部分國家直接接受,但歐美多要求公證與外交部驗證。
通常需要。中文出生證明翻譯成外文後,須經公證人辦理翻譯本認證。
需經三級查驗:翻譯與公證 → 外交部驗證 → 駐台使領館驗證。
多數需要。英文畢業證書需公證人查證;中文畢業證書需翻譯並認證,之後再外交部與駐外機構驗證。
若文件要在國外使用,通常需要。外交部加貼文件證明書,確認公證人簽章真實。
外交部驗證:台灣文件在國外使用;駐外館處驗證:國外文件在台灣使用。
流程:國外公證 → 我國駐外館處驗證 → 台灣外交部複驗 → 中文翻譯公證。
民間公證人:當天約1小時;涉及函查:3-7天;委託翻譯社代辦:5-10天。
司法院「文書翻譯認證」說明列示認證費為新臺幣750元,翻譯本另須準備一份供存查;這不是所有公證案件的統一價格。
翻譯、代辦及後續驗證費用應分別確認,送件前請依案件內容向承辦公證處所核實計費方式。
應先區分文件持有人與翻譯者。依司法院文書翻譯認證說明,翻譯者須親自到場,並具有翻譯能力。
委託翻譯社協助時,請確認到場譯者及相關證明安排;文件持有人是否也須出席,應依案件性質向承辦公證人確認,不宜一概認定都能由他人代辦。
司法院說明要求提出原文書正本,並準備譯本、請求人身分證明及印章,填寫認證請求書;翻譯本須另備一份存查。
國外作成的文件及印有翻譯公司名稱的譯本,還涉及驗證或公司證明要求。只有掃描檔或影本時,請先向承辦公證處所確認可採用的程序。
信箱:service@gtta.com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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